淮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文件
淮音院〔20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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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关于规范课堂管理的规定(试行)
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校纪院风,切实维护我院正常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不断提高我院学生培养质量,决定加大对教师、学生上课秩序和纪律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课堂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前规范
任课教师须在铃响之前到达教室准备上课,铃响后立即组织教学活动。学生必须在任课老师来之前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上课开始,学生起立后,应向学生还礼,并组织教学。
二、课堂规范
(一)教师规范
任课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1.教学态度端正,严肃认真的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严格按照学期授课计划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在课堂教学时间内,安排学生长时间预习、复习或自习。
2.遵守作息时间,严格按课程表上课,按时上、下课;上课铃响必须开始上课;下课铃响准时下课,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3.严格上课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停课或请他人代课;不得中途擅离教学场所;上课时不处理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不得因私事干扰,延误教学时间。
4.必须携带教材(或讲义)、教案、教学日志及必要的教学工具。
5.认真组织教学,严肃课堂纪律,对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的学生要批评教育;调控好自己的情绪,要理智、机智地处理好课堂上的突发事件,努力营造和谐、活跃、融洽的课堂教学氛围。
6.着装整洁朴实,不着奇异服饰,做到为人师表。
7.举止稳重大方,教学严谨言行举止文雅得体,言行一致;对待学生热心、一视同仁。
8.语言规范,带头讲普通话,语音宏亮、清晰、文雅、流畅;语言生动形象,幽默,讲究艺术,富有启发性;板书工整有条理,书写使用规范字。
9.注重教态,充满激情的讲课;一般应站立讲课(年龄较大、身体不好或其他特殊原因者除外)。
10.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应关闭通讯工具、严禁接听、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等,同时要严格要求学生关闭通讯工具。
(二)学生规范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课堂是大学生接受教育的神圣殿堂。良好的课堂行为规范,是大学生素质的重要体现,是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的重要体现,是高校学风建设的关键。
1.学生应认真完成每一堂课的各个教学环节,至少提前十分钟到达上课地点。
2.学生应自觉遵守和维护课堂纪律,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mp3等通讯和娱乐设施;禁止在教室内外大声喧哗。
3.为保证一个清新的课堂教学环境,不得携带食物、饮料等进入课堂食用,不得在教学楼和教室内吸烟。
4.学生在课堂上应举止言行得体,不得有不文明的语言和举动;男女同学之间交往应得体,不得在课堂内表现出不雅言行。
5.学生在课堂上应尊重老师,未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教室或做出其他不雅举止,课间值日生应主动为老师擦黑板。
6.为保持清洁的教学环境,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室内及走廊卫生,不得在课桌、教室墙壁等处涂抹刻画,不得在教室及走廊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
7.学生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保证上课精力充沛、精神饱满,禁止上课睡觉;课堂着装应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上课,不宜过度暴露。
8.学生应根据课程教学安排认真完成课前预习、课堂笔记、课后作业。课堂上应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回答问题,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
9.严格按课程表出勤,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对待教师课堂考勤,声音响亮,不得替他人答到。
10、不得旷课,应病因事不能正常出勤者应履行有关请假手续。
三、课后规范
(一)任课教师应实事求是的填好授课日志,记录学生出勤及学生课堂表现情况。
(二)实训、多媒体等课程要做好教室卫生维护工作
音乐学院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