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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6年06月07日 08:06  点击:[]

各班级:

毕业教育是学校育人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大学毕业生的未来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音乐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自6月4日起启动。各班级要本着对学生、家长和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开展毕业教育工作

1.毕业氛围营造。各班级要充分利用QQ群、微信、微博平台等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教育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健康、热烈的毕业离校氛围。

2.教育引导工作。各班级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毕业生离校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及学生骨干在毕业离校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引领作用和示范作用;开展好“致青春·追梦想”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全体毕业生把最美好的形象留给母校,把最火热的青春奉献给祖国,勇于拼搏,敢于担当,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大潮中,争做淮师学子好榜样;开展好毕业汇报演出、先进典型分享会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用文化活动丰富生活,增强温情;加强办理助学贷款和参军入伍学生的诚信教育、国防教育,提醒学生及时还款、按时参军;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树立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意识。

3.教育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对毕业生教育管理,确保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一切活动正常有序,坚决杜绝酗酒、斗殴等不文明行为和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对学生的不文明行为要耐心教育,积极引导;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批评,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认真做好毕业考试工作

1.严肃做好毕业考试工作。妥善安排好毕业生的课程考核、论文答辩和其它相关工作,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认真做好补考重修工作。对补考、重修的学生,要在严肃考纪的同时,给予必要的关心,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辅导培训工作。

三、客观公正开展毕业鉴定工作

1.成立毕业鉴定小组。总结、鉴定工作由各学院党委负责,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毕业鉴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班级的毕业鉴定工作。

2.毕业鉴定的原则。鉴定工作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毕业生的优缺点,避免任意拔高或雷同抄袭的现象。

3.检查督促工作。学院组织人员对毕业生鉴定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鉴定评语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4.鉴定内容和过程。毕业生鉴定分为自我小结、班级意见、学院意见和学校组织鉴定四个方面。自我小结由学生本人撰写(不低于800字),并在小组会上交流;班级意见由班级毕业鉴定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撰写,班主任审核(100字左右);学院意见只对个人和班级鉴定的意见作出客观评价,填写“鉴定属实,同意上述鉴定”,如不同意,可填写具体意见;学校鉴定由班主任起草(120字左右),各学院党委代表学校进行审核,加盖学校公章。班级及学校鉴定应与被鉴定人见面,被鉴定人应签署个人意见。

5.鉴定复议。如个人对班级及学校鉴定有异议,可以向班级鉴定工作小组、学院党委和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逐级反映。对个人提出的不同意见,各级组织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切实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四、文明有序组织毕业典礼工作

1.毕业典礼是毕业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形式,是大学生在校的最后一节课,也是学生结束大学生活、走向社会的重要标志。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共同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典礼有序进行。

2.各班级要按《音乐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准时参加毕业典礼,通过集中参加毕业典礼,增强毕业生的荣誉感、自豪感、成就感,同时激发在校学生热爱学校、勤奋学习、创新创业、立志成才、报效国家的热情。

五、文明和谐做好毕业离校工作

1.高效做好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各班级要安排专人负责离校手续办理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组织好欢送活动,保证毕业生安全、文明、愉快离校。各班级要专人负责学生毕业档案的归档、接转工作,仔细筛查、认真核对,确保档案顺利转接。

2.密切深入联系学生。毕业生离校期间,各辅导员、班主任原则上都要到岗,主动走访毕业生宿舍,看望和慰问毕业生,要引导毕业生按照《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规定》要求做到自觉文明离校,要嘱咐毕业生注意人身、财产、交通安全,确保安全顺利返乡。

为了全面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学校成立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伍 兵 张 律

副组长:殷成志

成 员:郑建春 张菁菁 郑 重 梁宏亮 杨长岭

马 婧 徐淑康 耿儒博

办公室设在音乐学院学工办,并由学工办负责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规定

2.音乐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表

淮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2016年6月4日

附件1

淮阴师范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营造良好的毕业生文明离校环境和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并按时完成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各项安排。

二、认真、实事求是地做好个人总结和鉴定,自觉参加小组交流、毕业教育和毕业典礼等集体活动,并严格遵守纪律。

三、及时归还图书、文体活动器材等一切所借公物,丢失或损坏的按有关规定赔偿。

四、欠费的毕业生及时还清所欠费用,贷款的毕业生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各项还、续贷手续及协议签定工作。

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身、就寝,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影响他人。

六、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不起哄,不酗酒,不乱摔东西,不焚烧物品。凡破坏公物、乱摔东西、焚烧物品、伺机起哄的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从严处理。

七、如果对组织鉴定、评优等工作有意见,要按正常渠道反映,不得无理取闹、纠缠。

八、离校前应自觉打扫宿舍,办理好移交手续,不得在门窗、墙壁上乱写乱画。凡室内家具、灯具、门窗玻璃等有丢失或损坏的,要按规定赔偿。

九、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离校,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离校的,经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备案。

十、毕业生要站好最后一班岗,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在校生树立好榜样。离校前,倡议每个毕业生(或以团支部为单位)自觉为学校做一件好事,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增添光彩。

音乐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及离校工作日程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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