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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师范)专业简介

2019年09月06日 10:54  点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地方中小学舞蹈教育发展需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熟悉教师教育相关理论和学生成长规律,系统地掌握舞蹈、音乐及相关领域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中小学舞蹈教育中能跳、能唱、能教;会教育、会协调、会组织的“三能三会”的专门人才。

毕业5年后,能够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1.贯彻党的方针、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尚的职业理想、强烈的职业认同感和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

2.能综合运用舞蹈及音乐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中小学舞蹈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熟练驾驭舞蹈教育课堂教学并力争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德育管理能力强,能实施多元综合评价引导并帮助学生进行生涯规划;

4.能对中小学舞蹈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持续深入的开展自我反思,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性学习;

5.能在中小学舞蹈教育教学领域进行较为深入的钻研,成长为工作单位的骨干教师;力争形成教学特色,有能力结合教学实际问题参与区域教研活动及舞蹈比赛及演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具有终身学习能力,能持续汲取国内外舞蹈教育教学的新理论、新方法,促进自我更新与发展。

二、毕业要求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1.师德规范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用辩证的观点认识问题,看待世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仁爱之心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2.教育情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教、乐教;熟悉有关形势、政策和法律基础知识,依法执教;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具有扎根基层、服务地方小学舞蹈教育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做学生发展的引路人。

3.学科素养掌握音乐与舞蹈学科的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了解舞蹈专业前沿问题及发展趋势,具备舞蹈教学、舞蹈赏析方面的基本能力,对中小学生心理学有相应的了解和学习,能较好胜任基础舞蹈教育的教学工作。

4.教学能力具有较扎实的舞蹈基本专业技能、技术和素质,掌握一定数量的舞蹈语汇,包括中、外民族民间舞的素材、风格特点及技术技能等,具备良好的乐感素质、舞感气质以及较强的舞蹈表现力。

5.班级指导。熟悉教育法规,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能依据音乐学科课程标准,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指导教学;了解舞蹈专业教学研究发展动态;具备教学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知识组织实施教学。

6.综合育人树立德育为先的育人理念,了解中小学生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过程,熟悉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工作的基本方法与规律,能够结合中小学生心理特征组织或指导教育活动;了解中小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规律,遵循学生学习和发展需要,能够运用学科知识、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等多种方式协同育人。

7.学会反思熟悉教师发展的途径与特征,具有终身学习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身心健康;了解国内外舞蹈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实际教学问题。

8.沟通合作具有良好的协作与沟通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的交流和表达技巧, 能够在学习共同体中承担个体以及团队负责人的角色。

三、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4年,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为3-8年;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

舞蹈学、教育学。

(二)核心课程:

舞蹈艺术概论、中国舞蹈史与名作赏析、外国舞蹈史与名作赏析、舞蹈教学法、音乐学科教学论、中学生发展与学习心理、中学教育基础芭蕾舞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现代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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