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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9年11月20日 17:35  点击:[]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学生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发生时能够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有条不紊地开展救助和处理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音乐学院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学院学生在学校四年学习、生活期间由于突发身体疾病、心理疾病、暴发性传染病、食物中毒、火灾、地震、盗窃、诈骗、传销、交通事故、学生打架、聚众闹事、以及不法分子对学生造成人身伤害、财物损害时等所发生的事件。

一、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任务与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督促、检查、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具体事宜。

2.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伍 兵、仲崇连

  副组长:殷成志、郑建春、张菁菁

  成 员:全体班主任

3.领导小组紧急联系方式:殷成志13861671383;郑建春13915100018;张菁菁13861652390

4.突发事件处理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校保卫处:83526110;火警:119;公安报案:110;校医急救:83525066

  校外医院急救:120(明确送至第一人民医院84951999

二、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学生遇到突发事件时,可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汇报。

1.遇到突发疾病时

1)突发疾病一般情况下应是心、脑疾病,学生不可对其身体随便处置,应迅速与校医疗急救联系,以便及时做到就地救护。

2)拨打120,明确告知送至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急救。

3)与班主任、辅导员联系。班主任、辅导员应迅速到达,查明病情,配合校医或医院开展急救工作,同时联系学生家长,告知家长病人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2.遇到盗窃时

1)保护好案发现场,迅速与校保卫处联系,协助保卫处做好现场勘察、取证等相关工作。

2)与班主任、辅导员联系。班主任、辅导员应迅速到达现场,配合校保卫处开展勘察、取证等工作,同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3.遇到交通事故时

1)学生在校外遇到交通事故时,一般情况下,肇事车辆驾驶员会拨打110120处警和急救。如遇肇事车辆逃逸时,在清醒状态下,应记清肇事车辆车牌号和外部特征,并迅急拨打110报警、120急救,同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汇报。班主任、辅导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协助交警或医院开展现场取证或急救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2)学生在校内遇到交通事故时,应迅速拨打校保卫处电话,同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汇报。班主任、辅导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并向领导小组汇报,依法做好后续处理或急救工作。

4.遇到敲诈、诈骗、强买强卖时

1)迅速与校保卫处联系,在可能的情况下,控制好嫌疑人,如无法控制,尽量记清嫌疑人的外貌特征,为保卫处提供更为准确的信息。

2)同时与班主任、辅导员联系,班主任、辅导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协助保卫处做好侦破工作。

5.遇到火灾时

1)在可控范围内,应迅速切断所有电源,积极组织施救。同时与校保卫处、班主任、辅导员联系,告知火情详细地址及火势情况。班主任、辅导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协助保卫处做好施救及后续处理工作。

2)遇到不可控火灾时,要迅速拨打119,告知火情详细地址及火势情况,组织好人员有秩序的疏散,同时与校保卫处、班主任、辅导员联系,告知火情详细地址及火势情况。班主任、辅导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协助119、保卫处做好施救及后续处理工作。

6.遇到打架斗殴、群体性事件时

发现时,首先做好劝阻工作,同时与班主任、辅导员联系,班主任、辅导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事件的控制、调查、处理工作。事态比较严重时,迅速与校保卫处、学生处联系,共同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7.遇到传销时

1)当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时,不要做力不能及的反抗,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信念,确保生命安全。

2)当人身获得一定的自由度时,要想方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或抓住最佳时机逃脱,并迅速报警。

8.遇到暴力恐怖侵害时

迅速观察周围环境,寻找并到达安全区域,在校园内迅速与校保卫处联系,在校外迅速报警。

三、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1.建立健全信息研判网络工作队伍,形成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信息员三级网络队伍。

2.建立健全学生干部值班、巡逻制度,从时间、空间上覆盖学生学习、生活全部。

3.领导小组、辅导员、班主任每天24小时开机,保持信息网络畅通。

4.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班主任要加强对全体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和思想引导,摸排重点学生,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心理困难学生的约谈机制,及时做好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密切关注学生的动向,加大晚归、夜不归宿的检查。

5.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院性的火灾、地震逃生演习。

四、突发事件责任追究

    1.学院突发事件情况调查后,对直接责任学生和相关人员依照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2.学院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辅导员、班主任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到岗履行职责的,依据责任大小,酌情扣发其当年基础绩效工资。

    3.对于玩忽职守未能控制事态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依照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是党员的给以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五、突发事件奖励

1.对于及时汇报突发事件,并积极施救、处理得当的学生,学院给予表彰,在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组织发展中优先考虑。

2.对于在处置学院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老师,学院给予表彰,在年终考核、评优、晋职中优先考虑。

六、《音乐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解释权归音乐学院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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