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音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培养方案,前期我院完成 2026 年 7 月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首轮公示。后续核查过程中发现,音乐 2003 班张策同学系统自动核算学分绩点数值偏低,后对其全部课程学分、成绩重新人工核算,修正后总学分绩点为 2.02。该生各项条件均满足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现对该生予以补充公示。
公示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4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7-83525519。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音乐学院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