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音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培养方案,并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2026年7月可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0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7-83525519。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音乐学院
2026年7月8日
上一条:音乐学院关于拟授予张策同学学士学位补充公示 下一条:关于公示2026年音乐学院二级学科组职称评议结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