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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2013年10月20日 18:45  点击:[]

为了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科学地构建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形势,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观念,推进学年学分制向完全学分制转变,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为核心的弹性教学制度,它有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教师专长的发挥,促进教师的知识更新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合理、科学地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竞争能力,使其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第二条 我校实行的是以指导性教学计划为基础的学分制教学方案。在构建学分制教学计划时,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保证基础为前提并注重科学和人文素质、外语能力、计算机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构成完整的课程体系。

二 修业年限

第三条 实行规定学制与弹性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做法,四年制本科教育允许在3-8年内完成全部学业。

三 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四条 教学计划应突出“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拓宽专业方向,强化专业渗透、文理渗透,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在奠定学生综合知识能力的基础上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第五条 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两个组成部分,必修课分为大学通修课、学科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三个部分,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个部分。

1、大学通修课程

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体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基础必读书等。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含有一定量的课外实践教学内容。

2、学科必修课程

按文、理工两个学科大类设置,包括两个学科各自的共同基础课。文科除开设“自然科学概论”外,需从“大学数学”、“大学写作”、“中外思想史”中根据专业需要选择两门。

理工科除开设“中国文化概论”外,需从“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写作”中根据专业需要选择两门。

3、专业必修课程

包括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体现专业自身的特点,包含专业课、专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4、专业选修课程

该类课程是为学生形成自身的专业特色而设置的,师范类各专业应增设教育类模块。

5、公共选修课程

为帮助学生自主发展,拓宽知识面,提高文化素质水平而设。分为文化素质类和跨专业类选修课程。学生一般从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选修。

四 学分与绩点

第六条 按四年基本培养年限计,文科教学时数为3000学时左右,理工科为3100学时左右。总学分160学分左右。

课程学分一般根据课程授课学时确定,理论课程满18学时为1学分,其中公共体育课、部分政治理论课程、实验课程满36学时为1学分。含实验的课程学分酌减。实践课程中专业实习与实践约6学分,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国防教育4学分(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训练各2学分),社会实践1.5学分,劳动1学分,必读书目2学分,文化素质讲座1学分,其他实践课程学分由各专业按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 为充分反映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考查学生学习的质和量,采用平均学分绩点来衡量学生学业的优劣。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是该课程学分与所得成绩对应的绩点的乘积。将所修各门课程的学分分别乘以各门课程的绩点,其和除以各门课程的学分总和所得的商,即平均学分绩点(保留1位小数,余则四舍五入)。

课程成绩与绩点的对应方法: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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