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音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培养方案,并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2023年6月拟授予、缓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院纪检委员联系电话:0517-83525629
院教务办负责人联系电话:0517-83525519。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音乐学院
2023年5月22日
编辑:刘茂林 审核: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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