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修对象 全日制在校成绩不合格学生,及因课程成绩不合格且尚在允许 修业年限内的结业生,凡满足文件规定的重修条件,均可申请课程 重修。未申请课程重修的同学不得参加选课、重修学习及考核。
二、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 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内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需要重修的学生可 以在网上选课后跟班重修,所选课程不能与本人课表中已选课程上 课时间冲突。跟班重修的学生,参加课程结束后的统一考试。
2、自学重修 因课表时间冲突等客观原因不能跟班重修的学生,可申请自 学重修,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不跟班听课,但须 在自学同时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并参加该门课程所有考核 环节,任课教师可根据作业完成及考核情况给予平时成绩,未取 得平时成绩者取消参加该课程结业考试资格。
3、编班重修 ⑴对于部分课程不及格人数达到开班要求的,根据《淮阴师范 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可单独开设重修班,由开课 学院报送编班重修计划(电子表 OA 发送王俊信箱),并完成教务 管理系统中重修任务录入工作。 ⑵本学期未开设课程,原则上不接受学生重修申请,若有特殊 情况,请相关学院提前报送重修计划到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无备案 的学生重修成绩一律无效。
4、基于互联网学习平台课程重修 申请以上 3 种重修方式确有困难的、累计重修课程 2 门以内 的、原则上大四或结业离校的学生,可申请修读基于互联网学习平 台课程进行重修。具体申请程序参见《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校际交 流课程成绩转换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淮师办[2021]6 号)。
三、申请办法及选课安排
1、本人申请 在籍需要重修的学生第二周周五(9月 11日)前,本人填写 《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审批表》,报学院审批。尤其是2023级学生以及修业年限将满8年的学生,请按时报名,按时缴费,过时一概不予补救。
2、学院审批 学院于第三周周一(9 月14日)对学生重修资格进行审核。在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对于旷考或考试作弊 者,若经教育表现良好,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在大三下学期或大四该门课程可给予一次重修机会。 每名学生每学期重修课程门数一般不得超过4 门,特殊情况需 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重修手续。 对于申请课程提分重修的学生,请各学院在充分考虑教学资源 实际情况后酌情审定,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学生方可进行重修选课。
四、选课结果确认 选课结果由教务处汇总, 9月16日上午 9:00 教务处将选课名单 发至各学院,由学院与学生核对。如因特殊原因需改动课程,学生 本人于9月16日17:00 前向所在学院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费用缴纳 重修收费依据《淮阴师范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淮师办[2021]115 号)实行,每学分 80 元。 本学期重修费缴纳方式为网上学生自助缴费,以下可任选一 种:
1、关注“淮阴师范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2、微信扫描 二维码进行缴费。
3 、 登 录 学 校 财 务 处 网 上 自 助 缴 费 平 台 系 统 http://pay.hytc.edu.cn/payment 进行自助缴费。
详细操作步骤可参照 财务处“学生网上自助缴费平台使用指南”。 请学生根据财务缴费系统显示的金额进行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自助缴费的学生,视 为自愿放弃重修资格。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