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音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培养方案,并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2025年6月可授予、缓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14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7-83525519。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音乐学院
2025年5月12日
上一条:关于拟推荐2025年江苏省文化艺术政府奖评选作品公示 下一条:音乐学院关于2025年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推荐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