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淮阴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结合音乐学院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1.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决定。
4.有一定的学生教育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了解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生工作规律,掌握班主任工作的方法和艺术。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和风范,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1.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基础文明养成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2.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风建设。
3.掌握并了解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生工作的要求,经常与任课教师、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4.经常深入教室和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和家庭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中的突发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训练和班级汇报演出。
6.熟练掌握就业、创业政策和技巧,认真做好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7.协助辅导员和学院团组织,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指导班支委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各类奖优的评定工作,对学生的休学、复学、处分、毕业、就业等认真负责地提出建议与意见。
8.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定期召开班会或班支委会,不断进行安全稳定教育,检查监督学生上课、活动等出勤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
1.班主任聘任,由教师个人申请与学院工作需要相结合,由学院考察聘任。
2.班主任由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管理。
3.班主任工作经历是教师职务或职称评定、晋升的重要条件。教师在同一职称聘期内必须至少有3年班主任经历,且考核等第为良好,方可晋升高一级职务或职称。
4.不服从班主任工作安排的,年终考评不得为优,延缓职称评定时间。
1.班主任由学院党总支具体考核,考核时应充分听取任课教师、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的意见。
2.经学院党总支考核,对工作努力、成绩突出,在老师和学生中享有良好声誉的方可评为优秀班主任;对工作不到位的要给予警示;对确认不适合做班主任工作的应及时撤换。
3.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优秀班主任评定的重要依据。班主任考核积分包括班集体量化积分、班级学生测评分、任课教师测评分、班主任工作手册得分四项指标。班主任考核积分和各项分指标均采用百分制。
班主任考核积分=班集体量化积分*60%+班级学生测评分*20%+任课教师测评分*10%+ +班主任工作手册得分*10%。
班集体量化积分以《音乐学院先进班集体量化评比细则》中先进班集体量化评比计算方法得分为准。
4.班主任考核等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不超过班级数的30%,班主任考核积分在65-60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考核年度内,班级学生违纪率超过3%的,不得评为优秀;违纪率超过6%的,不得评为良好。违纪是指受学院警告以上处分的。由于不作为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视为不合格。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年终考评不得为优,延缓职称评时间,减少教学或其他工作量。
5.班主任考核为优秀者方可报评学校“优秀班主任”。
2.本年度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根据学院文件精神足额发放班主任费,600元/人、学期。未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班主任费按500元/人、学期发放。
(1)文化、专业成绩:每学期及格率达年级前2名的,奖励200元。
(2)班级汇报演出、毕业班汇报演出:获优秀组织奖的,奖励200元。
(3)晨练: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参加晨练,每学期积分位于全院前3名的,奖励200元。
(4)就业率:毕业班就业率分别达到分时段目标,且年终就业率位于全院前2名的,奖励200元。未完成分时段目标的,扣发班主任津贴的10%。
(5)宿舍卫生:每学期班级宿舍平均分位于全院前4名,且平均分达93分以上的,奖励300元。平均分低于90分的,扣发班主任津贴的10%。
(6)学生获奖:在考核年度内,班级学生获奖积分位于全院前4名的,奖励200元。
(7)缴费率:在考核年度内,年终缴费率达95%以上,且位于全院前4名的,奖励200元。年终缴费率未达95%,扣发班主任津贴的10%。
(8)安全稳定、违纪率:在考核年度,无学生安全稳定事故和违纪现象的,奖励200元。由于不作为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发全年津贴的10%。
六、本办法自2010年9月起施行,解释权归音乐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