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班级自查,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复查和审核,现将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3月17日-3月19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3月19日12:00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学院将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院纪检委员联系电话:0517-83525629;电子邮箱:842432528@qq.com;
院学工负责人联系电话:0517-83525590;电子邮箱:286887227@qq.com;
学院信箱:音乐学院教学楼一楼大厅。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音乐学院
2025年3月17日
其他同学的复查调整结果均为保持原困难等级。
作者:张瑛鹦 审核: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