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院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2102班唐萱、2205班侍重成两名同学为我院国家奖学金参选人至学校进行差额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9月30日——10月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10月9日16:00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学院将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院纪检委员联系电话:0517-83525629;电子邮箱:842432528@qq.com;
院学工负责人联系电话:0517-83525590;电子邮箱:286887227@qq.com;
纪检信箱:音乐楼教学楼一楼大厅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音乐学院
2024年9月30日
作者:张瑛鹦
审核:陈晨